沈阳科技学院 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3942  2023-10-31 15:04:25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现编制我校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办学条件、学校章程、法人治理、办学条件、财务管理、师生权益保障、社会投诉情况、办学取得的主要成绩共九个部分。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具体如下:

       一、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一)组织建设。一是学校党委在办学治校中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党委书记进入董事会,作为学校决策和管理层,参与 “三重一大”决策与监督。优化调整了基础党组织,学校目前有6个党总支、4个直属党支部、13个党支部,各基层党组织以“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为抓手,不断强化党组织在参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专业建设、人员引进等工作的政治功能。学校召开党委会15次,定期研究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及事关师生员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二是学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实际,年初编制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按照教职工党员200员/人、学生党员100元/人标准给各基层党组织配备党建活动经费,并纳入学校行政预算计划。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规范经费使用,认真履行经费审批手续,我校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合理合规。三是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及《党政领导干部人选动议酝酿办法(试行)》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了空缺岗位处级领导干部补充选任工作,对学校部分空缺岗位处级领导干部分期、分批进行补充选任,选拔出一支结构合理、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素质优良的中层干部队伍。今年共提任正处级干部17人、副处级干部10人、教学单位正科级干部12人。

       (二)思政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22年11月,设院长1人,下设3个教研室。学校专职思政教师23名、一线辅导员30名。学校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副教授1人,兼职心理教师3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发挥学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作用,设施的预约等待、团体活动、沙盘游戏、个体咨询、情感宣泄、放松训练等功能室,均达到了规定的配比标准。学校统一使用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相关精神落实课程设置、教材选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党委书记、校长等校领导带头讲党课、讲形势与政策课、听思政理论课;注重发挥思政课第二课堂作用,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先后组织学生赴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等地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育人实效。

       (三)党团活动开展情况。一是根据党中央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学校党委把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主题教育进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三个专项工作组,印发学校主题教育相关工作方案,召开主题教育部署会议。各基层党组织也及时跟进,将主题教育扎实有序开展起来。二是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依法设置工会,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经费管理使用上,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2023年学校工会经费皆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以及教职工婚、丧、病、困难员工慰问等。

       二、办学条件

       (一)举办者资质及投入。根据学校办学章程,明确规定举办者为抚顺市佳盛德贸易有限公司,且相关资质合法。2023年学校举办者股东未发生变化。举办者严格落实法人财产权,资产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二)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41.9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42万平方米,生活用房面积13.4万平方米,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06.86万元,纸质图书62万余册,网络多媒体教室121间。2023年学校加大投入,更新教学及实验设备,完成教学仪器设备采购1031.78万元。

       三、学校章程

       为规范办学行为,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去年修订的《沈阳科技学院章程》开展各项办学活动。

       四、法人治理

       (一)决策机构。学校董事会为学校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2023年对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学校董事会由7人组成,含举办者或其代表、党委书记、校长、教职工代表等,其中1/3以上的董事会成员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长由抚顺市佳盛德贸易有限公司委派。

       (二)监督机构。中共沈阳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全校纪检监督工作。经全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高洪震同志任学校纪委书记,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抓好校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吴大路同志任学校纪委副书记,协助纪委书记开展工作,负责纪委办(监察室)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来信来访接办、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执纪监督、案件审理等工作;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治理、巡察工作。刘芳同志任纪委委员,负责纪委宣传教育、纪委监察方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治理、巡察工作。刘洋同志任纪委委员,负责纪委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工作;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治理、巡察工作。李媛媛同志任纪委委员,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监督;负责纪检制度建设,对学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治理、巡察工作。

       (三)校长履职。学校校长由学校董事会聘任,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学校校长切实担负起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行政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以赴、稳步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招生就业、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面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推动学校发展建设取得了新进步。

       (四)民主管理。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规定依法设置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相关机构,且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科学合理。2023年学校重新修订沈阳科技学院董事长职责》、《沈阳科技学院校长职责》、《沈阳科技学院董事会议事规则(试行)》、《沈阳科技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沈阳科技学院董事长校长党委书记重大事项会商制度》等,进一步提高法人治理,依法办学能力,实现学校民主、科学、规范管理。学校于3月29日召开了沈阳科技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了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凝聚动员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中去,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家长放心、学生喜欢、社会满意的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五、办学条件

       (一)依法办学。学校认真遵照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辽宁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政策法规办学,不断加强和完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办学许可使用。学校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依法依规使用办学许可证,依法依规进行了办学许可证的备案。

       (三)安全管理。一是积极打造平安校园。以平安建设为载体,切实做好校园治安巡逻、校内安全、消防安全及校园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加大对校内饮食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一切涉稳问题滋生蔓延。二是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学生帮扶。校领导及相关部门对校园周围的交通出行、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学校依托心里健康咨询机构发挥积极作用,动态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帮助学生解难题办实事,有力维护校园安全。三是完善制度和应急预案。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具有完备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教师队伍。一是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15人,其中自有专任教师390人,外聘教师94人,折合专任教师总人数415人,自有教师占比94%,各专业教师数量基本满足教学需求。二是教师结构不断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初见成效,优秀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正在积极建设中,师资队伍水平明显提高。教师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年龄结构不断优化,整体人才素质得到改善,满足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学校自有教师390人,有高级职称95人,占比24.36%;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83人,占比98.21%;45岁及以下教师占比98.97%,46岁及以上教师占比1.03%;新进教师全部参加校内培训。

       (五)招生行为。2023年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各项文件精神,在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共投放本科招生计划2026人,比去年增加35人,其中省内投放招生计划1211人,省外投放招生计划815人,实际报到1924人,新生报到率为95%。学校严格按要求做好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的送审报备工作;参加各类线上线下招生咨询活动近百场;通过各省考试院出版发行的招生计划、报考指南刊登我校2023年招生广告;通过中国教育在线、掌上高考、学校网站、官微、抖音、QQ群等网络平台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推广。

       (六)教育教学。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持续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开展“课程思政”课堂教学改革,落实《课程思政建设实施纲要》,成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遴选优秀课程思政案例;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二是加强专业与课程建设。各专业实施专业建设整改方案,夯实专业建设基础;总结2019版专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完成研究报告,执行2019版专业培养方案(调整版);制定课程建设规划(质量提升工程),关注课程“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发挥省(校)一流课程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教学管理规范化建设,梳理教学管理制度文件,加强对教学管理队伍培养与培训,加强教学材料归档规范性要求。四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持续对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支持建设,组织2023年校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立项工作,目前共有省一流专业2个,校一流专业8个;省一流课程40门(在建)、校一流课程(在建)22门,校级课程思政示范建设课19门,校级教学团队6个,校级教材建设项目32本(在建);省级教改项目20个(在建),校级教改项目33个(在建)。

       (七)师德师风。一是2023年组织全体新教师进行入职培训。学习内容包括《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二是聚焦立德树人根本,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准绳,成立了师德师风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有效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责任感。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坚持把师德师风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绩效工资分配等切身利益挂钩。四是积极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将师德师风考核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师德师风考核,把政治素质作为引进人才选聘考核的基本要求和先决条件。

       六、财务管理

       (一)收费管理。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确定标准。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在学校网站公布。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学校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改善办学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等提升办学质量方面支出。

       (二)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沈阳科技学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委托辽宁中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情况。学校内设财务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学校不存在决策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担任学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情况。

       (三)法人财产情况。学校现有校产均在“沈阳科技学院”名下,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学校没有国家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和公办学校资产介入的情况。学校举办者未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办学收益,无抽逃资金而由此损害国家利益、学校利益、师生权益等行为;举办者没有直接或间接侵占、挪用学校法人财产情况;没有违规对外投资、对外提供担保抵押,对学校正常稳定办学构成重大影响等情况

       七、师生权益保障

       (一)教师权益保障。学校与员工均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标准要求缴纳五险一金;学费收入资金用于学校教师培训。 

      (二)学生权益保障。一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军区动员局《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19]2号)要求,民办高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2023-2024学年,学校学费收入为1.8708亿元,按照5%的比例提取学生资助工作资金,计提金额应为935.4万元。2023年学校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1734人次,资助金额155.55万元。其中勤工助学145人次,资助金额4.696万元;校奖学金1520人次,资助金额51.45万元;学费减免69人次,资助金额59.6万元。二是2023年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共计258.45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4人,8000元/人,合计3.2万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9人,8000元/人,合计7.2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09人,5000元/人,合计104.5万元;国家一等助学金290人,2200元/人,国家二等助学金580人,1375元/人,合计143.55万元。

       八、设计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

       2023年,我校无涉诉情况发生;全年累计收到辽宁省8890非紧急救助类综合平台(民心网)等各类投诉和反映情况15件,均已全部办结,反馈良好。

       九、办学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加强硬件建设,夯实合格评估的基础数据。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年引进自有专任教师、辅导员、教辅人员等140余人,其中不乏具有企业、其他高校工作经历的教师。二是添加、补充、更换实训实验设备。学校累计投入教学仪器设备的补充、更新经费1000多万元。进一步确保了教学计划的实验开出率百分之百,同时缓解了实验分组每组人数较多的问题。及时维修实验中的问题设备,保证实验设备的完好率百分之百。投入资金,购置虚拟仿真实验实习系统,提升学生动手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改善学生宿舍条件,住宿条件处于省内一流;学校篮球、排球场、网球场等进行了升级改造。

       (二)多方育人、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沈科育人特色明显。一是学校多年来深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助力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发展,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创新突破并形成品牌特色。学校创新创业成绩位于全省高校前列,累计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3592项,在2023年第九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金奖4项,获金奖数量位列全省参赛高校第10位。3项金奖作品晋级国赛,晋级国赛数量全省第9,民办第一。在 “挑战杯”、"创青春"赛事中,我校团体总分连续七年在全省参赛的90余所高校中排名第13至25之间,在民办高校中获得两次第一,五次第二。二是建设“学生一站式服务社区”和“学生一站式综合社区”。三是着力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目前在册社团70个,除兴趣爱好外,依托开设专业和学科竞赛组建社团,为每个社团配备指导教师,拓展了第二课堂内容。四是积极搭建校园文化活动平台。搭建了青马工程、思政社团、传统节庆日等主题教育平台,创青春、挑战杯等科创竞赛平台,大学生体育文化节等体育竞赛平台,大学生艺术文化节等艺术展演平台,志愿服务、社区实践等公益劳动平台,围绕德智体美劳累计开展活动200余项、参与学生20000余人次,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五是以易班为载体,拓展网络空间的育人功能。

       (三)充分激发教师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一是实施三大培养计划,分别为:引领计划、融入计划、提升计划。2023年着力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先后组织114名新教师赴华东师范大学参加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帮助青年教师快速转变身份,进入教师角色。二是在校内开展“上好第一堂课”交流活动,通过组织“如何上好一堂课”教学观摩、实验教学创新技能大赛、“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路径”专题讲座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课堂教学及实践教学能力,三是组织“说课”专题讲座及大赛,优秀教案评选等活动,夯实教学基本功,助力新进青年教师通过岗前培训说课环节,帮助青年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四是开展第四届以“教学评测鉴改”为主题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为构建全校学习氛围奠定坚实基础。五是组织57名骨干教师赴清华大学培训,与北京大学合作,为我校中高层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定制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和教学管理人员能力素质。



沈阳科技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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