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校历及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元旦、寒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元旦:2025年1月1日(星期三) 共1天
寒假:
学生: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3月1日(星期六)和3月2日(星期日)学生分批次返校报到注册,3月3日(星期一)正常上课。
教职工: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3月1日(星期六)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
二、相关要求
1.相关部门做好放假前安全教育工作。
2.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3.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值班要求,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责任,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4.假期用章时间:每周二、周四8:30-12:00(用章提前在OA系统申请)。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