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防控新形势,在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按照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1.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做好登记,严格落实身份核验;教职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员工卡。所有人员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测温、健康码绿码。
2.即日起,教职员工正常上班,恢复线下教学。坐班期间,做到学校、家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外出规范佩戴口罩,提倡步行、骑行或自驾车出行。未接种疫苗职工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3.学生管理转为备案制,倡导学生非必要不出校。师生在公共区域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4.做好值班值守。保卫、学生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驻校值班,保持信息畅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