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管会议室的使用要求

3871  2022-07-13 10:09:59

各单位、部门:

       校管会议室承担着学校重大会议、日常例会等任务。为切实加强管理,更好地为学校各类会议会务提供服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将校管会议室使用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第二教学楼505会议室、515会议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协调使用。

       二、使用范围

       1.用于董事会、联席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校领导主持的有关会议。

       2.学校组织召开的全校性重要会议。

       3.各部门申请举办的重要会议或相关活动。

       三、使用程序

       1.董事会、联席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主持的有关会议,校领导参加的会见接待等活动,学校组织召开的全校性重要会议等,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实施。

       2.各部门申请举办的重要会议或相关活动,确需使用校管会议室,请提前与党政办公室进行预约。

       三、使用要求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责,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党政办公室的安排,正确操作,确保各项活动正常进行。

       2.使用单位自行负责会务工作(主席台、桌签、会议资料、话筒电池、水等)、会场组织和秩序管理,确保人员安全。需使用多媒体、音响设备的,应派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清理现场,务必恢复原貌,桌椅摆放整齐,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及时通知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验收。

       3.请保持室内环境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等。

       4.未经党政办公室同意,任何使用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会议室内随意悬挂或张贴标语,不得随意变动室内的摆放格局和私接电器、电线。各部门使用会议室时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因使用不当造成的设施损坏,及因使用期间管理不力(包括门窗未及时锁好)造成的设施丢失或者损坏,使用单位均要按规定进行赔偿。

       四、各部门已经预约的活动如与学校重大活动发生冲突,则学校重大活动优先使用会议室。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13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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