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4253  2023-03-07 14:13:37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22]1号)要求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重点时期、节假日等期间工作,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现将值班工作实施方案布置如下。
       一、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法定节假日及重点时期,学校每日实行校领导带班、处级干部和值班员在校值班的三级值班制度。
      1.校领导带班,每日早8:00-20:00。地点:各校领导办公室。
      2.中层干部和值班员24小时值班,每日一名处级干部值班值守,白天值班地点:二教505会议室,夜班值班地点:10号寝室楼204房间。值班电话024-31919576。
      二、值班值守工作要求
      1.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恪尽职守,履职尽责,要细致、及时、准确的处理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任务。
      2.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值班室电话响铃三声以内及时接听。
      3.严格遵守值班值守纪律,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如有极特殊情况需换班的干部,要提前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报备至党政办公室。
      4.处级干部值班人员接班时应提前到岗,要将值守期间处理的工作情况,详细进行记录,做到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交接班人员要同时在二教505会议室进行交接班,办理书面手续,交接值班室钥匙;接班人员需及时查看前一天的值班记录,根据情况进行延续工作;交班人员检查好两个值班室门窗水电等关闭情况及物品设施的完好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安全措施。
      5.严格实行请示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带班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严格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值班人员要及时、准确将信息报备至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向教育厅报告。

      7.其他事项:如有大型会议、接待,值班人员需提前打开会议室、并根据会议需要进行会务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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